如今,作为民主的发源地,西方世界,尤其是欧洲的政治和社会领域问题重重,扰攘不休。在世界的某些地方,甚至出现了民主的退步。面对此情此景,人们对民主制度的信心似乎正在动摇。英国政治学家伯纳德·克里克已于十年前离世,却为民主留下一份珍贵的礼物:在这部篇幅不长的遗著中,他为民主进行了先知般的辩护。书中既有纯粹的学术知识,也有现实的政治劝诫,并且贯穿始终突出了一个核心观点:民主不是善治的充分条件,却是善治的必要条件。揆诸当今时局,或许可以认为,并非民主本身出了问题,而是民主的其他约束条件有了漏洞。民主不该被疏远,而是要改进和强化。
没有哪个政治概念像“民主”那样用得如此频繁,同时又被如此误用。细究民主,既充满挑战又极为必要。本书从政制原则、制度安排和行为类型三个方面对民主展开论述,对民主历史的追溯,涵盖了古希腊和古罗马,美国、法国和俄罗斯的革命,以及民主在当代世界的变体和条件。作者认为,民主是善治的必要而非充分条件,民主的多数方的意愿必须受到法治、人权等观念,以及其他社会群体的主张和自由的制约。
伯纳德·克里克 生于1929年,曾先后就读于伦敦大学学院、伦敦经济学院、哈佛大学等校。1957-1965年先后任伦敦经济学院政治学助理讲师、讲师、高级讲师,1965-1971年任谢菲尔德大学政治理论与制度教授,1971-1984年任伦敦大学伯克贝克学院政治学与社会学教授。2002年获封爵士,2008年逝于爱丁堡。著有《美国的政治学》(1959)、《为政治辩护》(1962,此后多次再版)、《议会改革》(1964)、《乔治·奥威尔传》(1982)、《社会主义》(1987)、《牛津通识读本:民主》(2002)等。
引言
第一章 言词与行为
第二章 启程处
第三章 共和主义与民主
第四章 托克维尔先生如是说
第五章 民主与民粹主义
第六章 现代民主的条件
第七章 民主的公民资格
索引
英文原文
第二章 启程处
民主与政体
修昔底德的另一个故事讲述的却是不受控的民主和无节制的阶级战争,他含蓄地把雅典在雅典与斯巴达及双方的盟友、殖民地和傀儡国之间旷日持久的战争中的溃败归因于此:“那时革命在一座座城邦接连爆发”,“狂热成为真男人的标志”,城邦之间和城邦内部甚至家庭内部的血腥复仇成为一时的风尚。“由于这些革命,整个希腊世界出现了品格的普遍堕落。以简单方式看待事物本来深刻地标志着高贵的本性,现在却被视为荒谬的品质,很快就不复存在了。”他对克基拉岛的骚乱和屠杀的描述,后来几乎与伯里克利的演说一样广为人知。“我们那高贵的祖先”读的是经典作品,知道民主会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产生吸引力。我们也很容易想到,如果民主的吸引力产生于暴力复仇这条路上,它就不可能“民主”,或者我们召唤的不是女神,而是一个形容词,比如“真正的”民主。
所以,我很遗憾地告诉美国许多大学教科书的作者,亚里士多德不能作为“民主政治思想之父”来援引。他意识到了无节制的民主带来的种种困难。他看到了三种基本的政体形式,每种形式都有理想型的和腐败型的。君主制是单个人的统治,君主必须完全公正,否则这种统治就会堕落成暴政(在希腊的本体论中,完全正义的人只能是神,所以非常可疑的是,亚里士多德竟会认为这是可能的)。贵族制字面意思是由最优秀的人来统治,但往往堕落为寡头制(少数人统治)或富豪制(富人统治)。民主制意味着许多人的统治,但往往堕落成无政府状态。如果统治者得到人民的信任,如果能够通过自由的公开辩论让人民追随、最好是他们就从人民中产生,那么国家就会无比强大。但是,国家需要受过教育的精英,他们拥有的不是柏拉图想象的绝对知识,而是一种融合了教育和经验的实践智慧。所以,民主是善治的核心要素,但它本身未必能带来善治;也不是绝无可能,但极为困难。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民主原则就其本身来说是虚妄的,这种原则“相信由于人在某些方面平等,所以处处平等”。如果现实中只能在贵族寡头制和民主之间选择,那么他青睐民主。不过,在城邦中具有影响力的贵族因素的优势在于,拥有适度的财产便有闲暇,有了闲暇便能接受教育、追求知识,而如同科学和商业需要知识,治理活动也需要知识。托马斯· 霍布斯一度呼应亚里士多德,声称“闲暇是哲学之母”。
所以亚里士多德教导说,把贵族在知识上的美德与民主的力量和舆情融合在一起,能产生有可能实现的最好国家。如果需要取一个名字(如果很难客观地确定某项政体是贵族制还是民主制,国家就很可能是健全的、公正的、良好的),那就是理想国(politeia),一种城邦或政体:一个以政治方式而不是专制方式决策的国家。但是,一个政体必须尊重现实国家中所有人,而不仅仅是民主的多数的利益。亚里士多德说,在对话录《理想国》中,他的老师柏拉图犯了一个错误,试图把城邦里的一切都统为一体;现实是,“存在某个点,在这一点上迈向一致的城邦将不再是城邦……这就好像你要把和谐变成纯粹的一致,或者把一个主旋律归结为单一的节拍。事实是,城邦是许多成员的集合”。
因此,尽管民主是希腊政治生活,也即自由人(与野蛮人恰成对照的自由人)的生活中极其重要和独特的因素,它仍然只是后来学者们所称的“混合政体”,或者罗马人所称的via media(共和政体的中庸之道)的元素之一;它是部分而不是整体,在日常生活伦理和政治生活中都是如此。正如我们将要看到的,近至20世纪初,英美两国的政治家和政客们才能辩论其政制和政治体系中的民主因素是太多还是太少。若把整个制度称为“民主”,会被视为要么是不切实际的极端主义,要么是彻头彻尾的误导。有些人可能仍然会同意这一点,即便是出于不同的原因。亚里士多德说:“我们发现梭伦[雅典法律的传奇创立者]赋予人民两项一般性职责,即选举司法行政官(magistrate)任职以及在任期结束时加以问责,但没有赋予他们以个人身份直接担任职务的权利”—这一界限在他的时代已经不再持守了。现在看来相当奇怪的是,他还说选举任职是一项贵族式或寡头式的政制手段,因为人民投票支持的要么是最优秀的人,要么是最富有和最有权势的人,而民主制是以抽签的方式遴选国家官员。奇怪吗?现代国家的民主选举权很少能避免一种局面,即产生一个由掌权者构成的政治精英群体。当选的成员之所以当选,不是因为他们必然属于人民,而是出于更为世俗的原因,即他们想要当选,能在晚上参加很多的政党会议和社会活动;在某些国家,与金钱开道和提携庇护相比,甚至连这一点也算是理想的图景了。也许现代民主国家所能希望的最好局面不是避免产生政治精英,而是如约瑟夫· 熊彼特在《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民主》(1942)中所指出的,避免“精英的轮流坐庄”。我们难道不认为,通过抽签而不是选举、任命、申请或考试的方式来遴选陪审团要更为公正?
无论我们如何解析民主的起源(及其含糊之处),如果没有公民阶层对公共事务的极度投入,在缺少官僚机构又要不断进行职务流转、不是屈从于内部崩溃而是实际上被罗马的军事征服压垮的情况下,希腊的城邦政体不可能延续那么长时间。希腊人相信公民身份是生而为人最为崇高的目标,而所谓不朽,就是因服务于城邦而被铭记。不朽的诸神已经创立了城邦,在危难之际保存了这些城邦或者创立了新城邦的凡人,在死后加入诸神之列,变成了半神半人。希腊人认为,人与神之间在实质上没有什么绝对的或本体的差别是无法通过为国家服务来弥合的。个人在道德上的最高美德是卓越(arete),一种思想和行动的混合,不能少了其中任何一样。荷马把卓越赋予阿喀琉斯,让他作为“行动者和言说者”,因为他以人兽参半,因而半怀理性、半怀强制力量的怪物卡戎为师。在此看不到现代观念的踪迹,即所有人都有内在的权利:权利只能通过做一个积极的公民才能获得,无疑不同于坐享其成的现代消费者式的民主。然而,对于那些没有赢得公民身份,或者像女人一样被视为无力承担公民义务的人来说,这又是残酷的。
对政治生活的本质、目标、道德和界限最深刻的思考来自希腊。但是,正如人们曾经说过的,当“我们那些高贵的先人”,包括17世纪中叶的英国议员、苏格兰的神圣盟约派、荷兰人、美国人以及法国共和派,当他们声称政体不一定非要是独裁制或君主制并且实际推翻了这样的政体,再往后回溯、证明可能存在更好的政体形式时,是回到罗马而不是希腊。他们称这些形式和原则为“共和”。希腊民主作为范例在理论上看起来比实践中要好得多。民主的敌人们也可以在修昔底德等人所描绘的流血杀戮和无政府状态,而不是在亚里士多德的温和说理中找到动人的故事;亚里士多德发现在一个政体中,民主因素是正义和善治的必要条件,却不是充分条件。
序 言
俞可平
我常常说:在现当代社会政治理论中,争议最大而又无法绕过的概念,大概要数“民主”。伯纳德·克里克比我走得更远,他在《民主》一书中开宗明义就指出:“民主”(democracy)一词有许多含义,它不仅是一个“本质上有争议的概念”,而且还是一个“最混乱不堪的词”(“引言”第1页)。尽管大家都在争相谈论民主,但对究竟什么是民主,如何评价民主,学者和政治家之间的观点不仅莫衷一是,而且常常针锋相对。在克里克看来,这是因为民主这个概念,“本身就承载着不同的社会、道德和政治内容”(“引言”第1页)。
无论是喜欢民主、崇拜民主,还是怀疑民主、拒斥民主,人类的政治生活却又躲不开民主。用克里克的话来说就是,“无论如何,至少在今天,我们的生活离不开它”(“引言”第1页)。之所以这样,是因为自近代以后,民主已经从一种少数政体变成多数政体,从原先的异常政体成为现在的常规政体,从源于西方的政治制度成为人类政治文明的共同成果,从现实的政治生活变成了理想的政治价值。在当代世界,民主是政治合法性(legitimacy)的主要来源,几乎所有国家都声称自己是民主国家。
对民主的争论,不仅存在于当今的知识分子和政治人物中间,也贯穿于整个民主的思想史和发展史之中;不仅存在于不同政治体系之间,也存在于同一政治体系内部。民主已经成为引发全人类思考的恒久性和普遍性的热点问题。如果把中外学者论述民主的书籍收集在一起,足可以装备一座不小的图书馆。要在一本只有六七万字的小册子中,全面阐述民主的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优点与局限,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克里克说,他“乐于接受写作本书带来的挑战”。现在看来,克里克取得了极大的成功。克里克的代表作是发表于1962年的《为政治辩护》(In Defense of Politics),该书使他一举成名,并且已经成为现代西方政治学的经典之作。《民主》作为“牛津通识读本”之一,初版发表于2002年,就其发行量来说,甚至超过了《为政治辩护》。毫无疑问,在所有关于民主的通俗读物中,此书是最优秀的代表作之一。
民主既是一种政治思想,还是一种政治制度和生活方式。要真正理解民主的真实含义,必须从三个维度对民主进行全方位的观察。作为一名杰出的政治学家,克里克非常清楚地知道,要向读者传播关于民主的完整知识,就要明白无误地告诉读者:“民主可以是政制的原则或学说;民主可以作为一套制度安排或宪政手段;民主也可以作为一种行为类型。”(“引言”第5页)《民主》一书的基本结构,正是围绕这三个部分展开的。克里克称之为“三头并进”。
从公元前5世纪雅典出现人类历史上第一个民主政体以来的2500多年漫长历史中,就其绝大多数时间而言,民主并非一个“好东西”,相反常常被当作“坏东西”。另一位英国政治学者说:“大约在1850年前的英格兰,民主一词多少被看作‘街头流血事件’或‘暴民统治’的同义语。”民主是如何从“坏东西”变成“好东西”的?如何从古希腊的特殊政体变为世界政治的普遍形式?如何从一种现实的制度安排变成理想的政治价值?要回答这些问题,就不得不考察人类的民主思想史和民主发展史。克里克通过简要评述柏拉图、亚里士多德、马基雅维里、卢梭、洛克、约翰· 密尔、托马斯· 杰斐逊、托克维尔、熊彼特、汉娜· 阿伦特、奥威尔和罗伯特· 达尔等人的民主观点,追溯了民主的思想史。同时,他又通过评述雅典的民主、罗马的共和、英国内战与《大宪章》、美国独立战争与费城制宪、法国大革命与法兰西共和等人类历史上的重大政治事件,简要地追溯了民主的发展史。克里克对民主历史的论述,在《民主》一书有限的篇幅中占据了很大的比例。这一点体现了克里克对历史的以下信念:“要理解任何人类制度,必须先对此前发生的事有所了解,了解为何要创建它们,它们又是如何演变的。”(“引言”第3页)
政治学探寻人类政治发展的普遍规律,是人类最古老的基础学科之一,也是人类知识体系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与其他人文社会科学相比,政治学与现实政治的关系最为密切,政治学者和政治思想家的现实关怀通常更加强烈。这是政治学由来已久的传统。亚里士多德把政治学视为“主导学科”(master science),因为它事关“共同体的善”,即事关社会的公共利益。因此,政治学不仅具有知识的意义,还有伦理的意义。正如享廷顿所说,“政治学不仅是一门知识性的学科(intellectual discipline);还是一门道德性的学科(moral one)”。与享廷顿一样,克里克也传承了源自亚里士多德的这一西方政治学的悠久传统。他说:“如果人类社会的根本问题确实是欲望无限而资源有限,那么政治学,而不是经济学,才是主导学科(master science)”。
克里克退休前一直在大学研究和讲授政治学,是一个典型的学者。但与许多欧美的政治学教授不同,克里克特别注重政治实践,具有强烈的现实关怀。他曾经担任过英国工党领袖金诺克(Neil Kinnock)的高级顾问,著有《社会主义》等重要政治论著,被公认是民主社会主义的理论家。退休后,他又积极投身于英国的公民教育和苏格兰的议会政治,成为英国的公民教育权威和苏格兰的重要政治活动家。从实践的角度来阐释政治,又用政治的观点去影响实践,是克里克学术生涯的显著特征。在《为政治辩护》一书中,他别具特色地把政治定义为“公共的伦理”(ethics done in public)。在他看来,政治就是“行动的政治”(politics of action),而不是“思想的政治”(politics of thought)。同样地,在这本小册子《民主》中,他所阐发的许多重要观点,与其说是纯粹的学术知识,还不如说是现实的政治劝诫。
他告诉读者,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政治制度,民主作为一种政治制度,也有其内在的不足。民主不是正义的化身,甚至也不是善治的同义语。他赞同民主的流行定义,即民主是一种政治统治的方式,但他认为这种人民的统治并不自发地导致政治正义或善治。在他看来,民主的价值在于,“这种制度允许在无处不在的价值和利益冲突之间做出和平的妥协”(正文第93页)。所以,克里克对民主制度始终有所保留,而不是一味地推崇。他说,这也是为什么他写了一本《为政治辩护》,而不再写一本《为民主辩护》的原因所在。
尽管民主不是十全十美的政治制度,人类也许永远不会有完美无缺的政治制度,但在迄今人类所发明和应用的所有制度中,民主相对而言是最好的制度。诚如马克思所说:“在君主制中是国家制度的人民;在民主制中则是人民的国家制度。民主制是国家制度一切形式的猜破了的哑谜。”克里克并不迷信民主,即使对民主的优点了如指掌:民主政治可以有效地限制专制独裁,公民在民主条件下有最广泛的参与,民主政治使政府变得更加透明,民主制度使信息自由传播,在民主政治条件下公民之间有高度的相互信任。一言以蔽之,民主即使不是最理想的制度,却也是实现善治和政治正义不可或缺的制度。克里克屡屡强调,民主不是善治的充分条件,却是善治的必要条件。没有民主,就不可能有善治。克里克最后引用美国著名神学家雷茵霍尔德· 尼布尔(Reinhold Niebuhr)的话,来表达他自己对民主的最终结论:“人的正义倾向使民主成为可能,人不公正行事的可能则使民主必不可少。”(正文第121页)显而易见,克里克实际上不仅为政治做了出色的辩护,也为民主做了有力的辩护。
民主是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任何国家的民主,都或多或少带有自己的特色,世界上没有一模一样的民主制度;但任何国家的民主即使最有特色,也必然有其共性。没有选举、代表、法治、参与、责任、自治等共同要素,也就无所谓民主。克里克深谙民主的这一要义。在追溯西方民主思想史的过程中,他就发现有过四种不同类型的民主观,古希腊、古罗马、法国人和美国人对民主的理解是各不相同的。正如民主有其特殊性一样,现代民主同样有其普遍性。关于现代民主政治的普遍特性,克里克赞同达尔的观点,把“代议制政治、自由公正的选举、言论自由、信息独立、社会自治和广泛的公民权”视为现代民主的共同特征。
实现民主需要一定的社会现实条件,包括相应的社会经济基础、现代政治文化、国民的素质、政治精英的作用、健全的公民社会、地缘政治、国际环境等等。不具备必要的现实条件贸然推进民主,效果常常会适得其反,甚至会给国家和人民带来灾难性的结果。克里克特别看重民主政治所需要的这些现实条件,他通过历史的比较后指出,以下这些现实条件对民主政治至关重要:“居民的角色、官方学说、典型的社会结构、精英的性质、典型的政府机构、经济类型、财产理论、对法律的态度、对知识的态度、信息的传播、对政治的态度。”(正文第93页)
专制泯灭人性,专权导致腐败,这是政治学的普遍公理。民主制度一个主要的功能,是通过分权制衡和轮换更替的约束,来避免专制独裁。然而,专制独裁在某些特殊条件下却又是人类所需要的,例如在外敌入侵或国内发生严重危机时。克里克说,即使现代民主国家也无法回避这种必要性,即规定某种紧急状态下的权力。“独裁者”(dictator)等现在看来带有贬义的概念,原初则是中性的甚至褒义的。问题的关键不是人类是否需要“独裁者”,而在于如何防止独裁者拥有无限的权力。社会危机常常产生独裁者,一旦紧急状态结束后独裁者仍然不愿放弃其独裁权力,应该怎么办?克里克认为,唯一的办法就是通过法律剥夺其无限制的权力。克里克在论及古罗马的独裁权力时说:“如果他在紧急情况结束后恋栈贪权,或为了保留权力而人为地延长紧急状态,他事实上就被剥夺了法律的保护。如果能做到,任何人都有权杀死他。诛戮暴君是最为极端又是最大的政治美德。”(正文第25页)
民主政治和民粹主义之间有着天然的紧密联系,它们几乎从同一前提出发,却最终走向了截然相反的终点。两者都强调人民的主体性和民众至上,但民主政治坚守理性、法治和包容,民粹政治则诉诸情绪、排斥和敌视。民粹主义始终是民主政治的主要威胁之一,民众的民粹主义情绪通常会被政治野心家利用,最终成为其专制独裁的工具。克里克对此有高度的警醒,他用专门的章节来论述民主与民粹的关系。他引用阿伦特的话,将“人民”与“暴民”区分开来:“人民在政治上寻求有效的代表,暴民则仇恨自己被排除在外的社会。”(正文第85页)反观民粹主义在当代西方发达国家的普遍泛滥,及其对西方自由民主的伤害,不能不说克里克在这一问题上有惊人的先见之明。
克里克教授已经在2008年离开了这个充满纷争的世界,他逝世后西方的民主政治遇到了新的重要危机,突出的表现就是不平等导致的民粹主义浪潮和信息技术对公民权的威胁。但我相信他不会对此感到多少意外,因为他从来不认为民主可以包治百病,民主同样需要与时俱进,不断改革完善。我也同样相信,他不会因此而对民主失去信心,因为他在考察民主的历史时早已清醒地洞察到,民主最契合人类的本性,它会在曲折中向前推进。
2018年4月9日,于牛津大学校园